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部门财政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52号),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简称区地震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正处级,归口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内设办公室、监测震防科、防灾建设科3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文电收发阅办工作。负责领导批示、指示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办工。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机关重要印鉴、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信访的办理及对外接待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承担机关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2、监测震防科。

负责区地震观测网点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监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分析会商及提出地震预测意见。负责微、宏观异常情况跟踪调查工作。负责配合上级或相关部门做好区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小区划工作。负责防震减灾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3、防灾建设科。

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认定、审核,维护管理已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指导区属单位和居民进行地震应急演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基层地震灾情速报队伍,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区地震观测网点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地震监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分析会商,微、宏观异常情况跟踪调查及提出地震预测意见。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小区划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认定、审核,维护管理已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指导区属单位和居民进行地震应急演练。

(7)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基层地震灾情速报队伍,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8)负责防震减灾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指导街乡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52.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91万元,下降19.75%。主要原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已完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2.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4.96万元,下降19.64%。

1.财政拨款收入552.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2.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91万元,下降19.75%,其中:基本支出428.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62%;项目支出123.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0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91万元,下降19.75%。主要原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已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 0.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 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6%;卫生健康支出 31.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2%;节能环保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 475.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12%;农林水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 0.54万元,2024年度决算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 0.54万元,2024年度决算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7.18万元,2024年度决算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7.18万元,2024年度决算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6%。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32.11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年初预算32.11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5.46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5.46万元。主要原因:在做实做细项目具体支出内容和构成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8.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7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32万元减少2.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0.09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7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24万元减少2.4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77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7.69万元,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加6.34%,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合理波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公共一般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其他科技重大项目(项):反映用于其他科技重大项目的经费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为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的方面的支出。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